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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行政职责

时间:2023-12-28 10:34

  一、工程概况 

  某排涝枢纽及供水工程,新建设计流量为200m3/s的排涝泵站、设计流量为6m3/s的供水泵站,项目总投资约9.43亿元,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工期35个月,该工程是某流域防洪排涝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二、典型问题 

  检查发现,该工程项目法人机构成立文件中明确项目法人代表为该市副市长,其职务分工中明确分管市水利局。 

  三、相关依据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七)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不得同时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

责编: 白会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