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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纪委监督举报指南

时间:2022-09-27 15:27

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纪委

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对建安中心各党支部、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应由建安中心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部门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三)对建安中心派出的监督检查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举报;

(四)对建安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举报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院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纪委(邮政编码100038)(请使用中国邮政寄送)

(二)举报电话:(010)63204357


责编: 韩鹏